“做胃镜会用到麻药,做完她得观察几个小时,等麻药退了才能出院。”江不言的意思是,他忙的话,可以先走。
程京宴回道:“那你可以走了。”
“我不。”江不言慢悠悠道,“我上午没有工作,只是在家待着没事所以才过来,现在的时间很充裕。”
程京宴看了他一眼,觉得碍眼:“最近每次遇到你,你的时间都很充裕,那么充裕,怎么不去把书读完?”
是的,江不言还没有真正毕业。
江不言从小聪慧,读书时非但跳了好几级,甚至在大学时期就得到了直博的机会,只不过他因为一些原因,四年前就暂停了学业。
江不言莞尔:“三年前本来是想回去读完的,但这不是又遇到丢丢这个病人了嘛。”
丢丢是罕见病,他觉得直接临床研究病例,要比啃书有意思,他的导师也同意的。
但这些话听在程京宴的耳朵里:“所以,你是因为丢丢留下?”他语调悄然间低了两个度,不加迂回地直戳真相,“是因为丢丢,还是因为林与幼?”
江不言低头思索了片刻,莞尔:“我现在也不知道了。”
一开始留下,确实是因为对罕见病例感兴趣,但现在,他也说不清道不明。
江不言的确从读书时期桃花就很好,但程京宴从来没见过他对哪个女人这么上心。
他这次是认真的。
程京宴有种自己的东西被人觊觎了的不快,他唇角抿出了坚冷:“以前说要把整个人献给医学事业,哪怕将来死了,也要把遗体捐赠给医学生当大体老师,现在因为一个女人什么都忘了,江不言,你挺有出息。”
江不言反唇相讥:“大哥别笑二哥,你又为与幼破了多少例?”
他现在做的这些事,有哪些是以前的他会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