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粥一点味道都没有,我要喝糖粥嘛。”噘起小嘴,弱弱地抗议道。 “好,给你熬糖粥,你乖乖地在这。”夕雪摸了一下念念的小脸蛋。 端着粥碗下去,稍微放点糖,再给念念做了一碗。 人在厨房熬着粥,却听到前面的花店似乎来了客人。 这么早,一般是很少有客人来的,能听见小花笑呵呵的招呼: “先生,要买什么花呢?我们这的花啊都是最新鲜的。” 对方没有说话,正是这种沉默,让夕雪忽然手下一怔,只听得‘咝’一声,她的手竟不知觉地去碰那滚烫的锅沿。 很烫,可,再烫,都抵不过此刻的心神不宁。 “雪姐,怎么了?”小花从外面奔到里面,关切地问。 “没事。”夕雪刻意压低了声音,“去招呼客人吧。” 也在这瞬间,她下意识回身,哪怕,厨房离花店有一段距离,这段距离,使得顾客不会贸然进来,她仍是转了身。 是回避,更是不想再见。 “没事,那个男人很怪,进了花店,却又不说要什么花,我还给你拿药酒,现在夏天,这种小烫伤还是忽略不得的。” 小花说完,蹲下身子,从旁边的柜子里,拿出药酒递给夕雪,这时,外面传来了男子的声音: “小姐,我要这棵花。” “嗳,来了。”小花应声,走出去时,夕雪接过药酒的脸色,一片发白。 是他! 他竟是找来了。 昨晚,侥幸得以为,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却终究是事与愿违了。 她咬了下唇,把药酒放到一旁,只下意识,熬起粥来,不管如何,得尽快再熬一小锅,给念念送上去。 而,外面也在这时传来小花的声音: “先生,这盆是栀子花,是老板自己种的,不卖哦。” “那,麻烦你问下老板,是否能割爱,因为,我很喜欢。” 平静的男声,不似往日般寒冷,是温润的声音。 其实,那盆栀子花经过前晚暴雨的侵袭,早凋零得许多。 小花踌躇地走进厨房请示她,她背对着小花,嘴唇动了动,终低声说: “卖了吧。” “好。” 小花回身出去,她的眉心更加颦紧起来,看来,在这里,多留一天都不行了。 她不希望再卷进纷扰中去,而现在,她毕竟有了最珍贵的宝贝——念念,她同样不希望和念念间的平静被打破。 随着小花说: “先生慢走,下次光临。” 她才盛好粥,走了出去,看到小花把一张百元大钞放进柜台: “我还没开价呢,就付钱了,呵呵,出手真爽快,雪姐,我想是不是干脆多种些栀子花,毕竟海城这里少,应该会蛮受欢迎的。” 哪那么容易呢? 毕竟,栀子花适合生长的环境不在海城,这一株也是好不容易才培养出来的。 她没有应声,才要转身,往阁楼去,忽然花店门那,传来脚步声,她下意识地蹲下身子,借着勿忘我的掩饰,听到小花道: “先生,你又回来了?” 那脚步声,离她近在咫尺,而她蹲在勿忘我后面,捧着粥碗的手捏着碗柄很紧很紧。 或许,他再走近一步,便会看到她仓促地蹲下,可他只站在那,并不再离她近一步。 她咬紧唇,而他的步子终是没有再走过来,只是问: “我不太懂养花,能帮我把养花的要点写在纸上吗?” “当然可以啊。”小花明快地应道,很快写了养栀子花的要点,递给男子。 在脚步声继续朝店门外走去后,夕雪才站起身来。 那么近,又这么远。 “雪姐,你怎么了?”小花看到夕雪从勿忘我后站起,有些奇怪地问。 “没什么,突然头晕。” 何止是头晕呢? 走上阁楼: “念念,快来用糖粥。”她唤。 可念念却是蜷缩在床上,不停地在咳嗽。 “念念——”她再唤了一次,走近念念,才看到,念念呛咳得连脸都涨红了,“怎么了?” 摸了下他的额头,却并不烫,可,看那样子,念念无疑是十分痛苦的表情。 “念念!” 她再唤了一声,念念憋红着脸,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那个不好吃。” 她下意识顺着念念的目光望去,能看到,桌上做成苹果样子的丝绒盒打开,里面放的那枚戒指却是不见了。 是的,昨晚回到家后,她只取下那枚戴了四年的戒指,也在取下时,她才发现,有一个小小的英文烙在她的手指上。原来,那枚戒指的玄机,竟是内壁刻有文字,所以,彼时,他给她戴上时,那样郑重地紧握了一下。 而经过四年的时间,那小小的字便是烙在了肌肤上,哪怕脱下来一天,此刻,她的手指覆在念念的额头上,仍能清晰看到,那是一个清晰的‘love’。 只是,现在,这枚戒指,却是阴差阳错给念念吞了下去。 她焦灼地抱起念念,边安慰,边朝楼下奔去。 “雪姐,念念——” “他吞了异物,我现在送他去医院,花店交给你了。” “没问题,雪姐。” 夕雪抱着念念,匆匆走出花店,却在走出的那一刹那,看到,对过的那棵椰子树下,站着熟悉的身影。 他还没有走,只提着花盆站在那,好像正准备上车,也好像,在流连着什么。 而她,抱着念念,有一秒钟,怔滞在花店门口。 命运的转轮,在这一刻,继续,将彼此转到了一起…… 海城的清晨,似乎天亮得特别早。 明蓝披着酒店的睡袍,站在又是崭新一天的晨光中,窗外,是欣欣向荣的盎然。 她呢? 从昨晚开始,是否她人生的扉页也会掀开新的盎然一页? 她不知道,只知道,左手中指上,那枚熠熠生辉的钻石戒指,是耀眼夺目的。 红色,是她喜欢的颜色。 这枚钻石戒指,整整九年,却依旧是那样的光彩,依旧是适合她的。 而昨晚的礼服,哪怕准备了三套,都不再是红色,即便是尺寸,对她来说,也是过紧的。 但,不管如何,总是完成了那场仪式,今天的报刊媒体,不出意外,同样会将那场被雷雨打断,又继续进行的仪式作为头版头条 ,甚至不逊色于昨天同时进行的奠基仪式。 这些,足以让女人的虚荣心得到最大的满足。 可,她的心却是空落的。 难道说,她要的,并不是这样隆重的仪式,未婚妻的头衔吗? 真的不知道。 三年的蛰伏,四年的坚持,最后,用他当初许下的誓言,让他给了她这样隆重的订婚仪式后,她为什么一点都不开心,反是胸口压堵得难受。 犹记得,在他冰冷的唇很快离开她主动的那一吻时,她把这枚戒指举起时,他的神情是有一丝柔软的。 这枚戒指,是彼时,在夏威夷,他送她的,只是,彼时,她却是不想那么早订婚,毕竟,那个时候,她太年轻,年轻到对爱情都是懵懂不知分辨的。 于是,他对她说,等到有一天,她想嫁了,戴上它,他便会知道,而她仅笑着把它戴在颈上。 而在昨天,她当着他的面,把这枚戒指戴到中指时,便是清楚地告诉他,她想嫁了。 不过,仅是中指,不是无名指。 因为,这四年,她其实越来越看清楚一件事,只是,那件事,是容许她暂时自欺欺人的。 或许经过一个缓冲期,这份自欺欺人就不会再是负担。 这枚戒指,便是这一个缓冲,本质还是骄傲的人,最终,还是倚赖了这枚戒指。 默默拉上窗帘,昨晚到现在,她独自睡在这宽大的总统套房中,而他,在另外一间。 在婚礼前,这样的情况应该还将继续下去。 但,他的心里,是有她的影子的,她这么安慰着自己,她和他,因着那场狼狈退出的成全,会幸福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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