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肌丸?
听到这三字,我咻地把手从他的手中抽回:
“只可惜,我身上用的这枚息肌丸,顶多再撑几日,就消耗得差不多了。”
一枚息肌丸至多用一个月,我出宫至今,所剩的日子,却是无几了。
“本王不会看你毁容。”
“可却看我不能拥有自己的孩子。”
对上他的这句话,今日,我实是不想就这个问题与他多加争执。
转身,想要离去,视线忽被一洁白的兔子所吸引,那兔子在萧瑟的地上蹦跳着,煞是可爱。
也在这时,他忽地移转身形,只一会就把那撤着欢蹦跳的免子擒于手中,铁青着脸,提着免子长长的耳朵便往火堆旁走去。
我突然意识到不好,急走几步,拦到他的跟前:
“把它给我。”
“你难道只想吃野果?”
“我不想吃它!”
说完,我手伸出,他看着我,深黝的眸底满是莫奈何,但还是把这兔子迷予我。
我抱着那小小的白免,它柔软的温暖一缕缕地沁进我的手心,真的很舒服我喜欢这些温驯小动物,可,从小到大,我并不曾拥有过它们,仅是从那屏风或者花灯上看到过这些动物,真正抱在手里的,这兔子是第一只。
我抱着它,轻轻地抚看它洁白毛儿,复向洞口走去,然后,把它放到地上轻声:
“免儿啊免儿,快跑吧,免得再被人捉住,变成他人的果腹餐。”
那只兔子从我的手中蹦到地上,跳得愈发欢快,看着它的欢快,我忽然,底一个惊醒,这谷底除了鱼、乌之外,从未见过有任何的小动物来此,今日,偶然看到这只兔子,莫非
而,景王应该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不知何时,他已站到我的身侧,轻声:“或许,我们可以出去了。”
我颔首,是的,兔子能蹦进来,就意味着一定有一条出去的路是我们所没有发现的。
跟着这只兔子,走出谷底,应该是完全可能的。
动物皆有认路的本能,它今日偶然蹦到这边,殊不知,是不是上苍对我的怜惜呢?
我愿意相信是。
即便我不知道,出去后,我将面对的是什么。
是一个死去的墨瞳,还是重生的澹台士画呢?
这些,或许是出去之后,再去考虑的问题吧。
远远跟着兔子,不知道跟了多久,我们却不敢轻易地跟丢,直到月上树梢时,终于,它蹦进一丛荆棘里,那丛荆棘后,是一堵岩石,曾经,我们也曾寻到过这里,但,彼时,却是无功而返的,因为,那丛荆棘蔓延地十分之远,尽头的那堵岩石显然也是穿不过去的。
而今晚,即便就着不甚清明的月光,那只兔子一蹦一蹦,巧妙地从横生的荆棘下穿过,避开荆棘上端的刺,往那堵岩石蹦去,只一个神恍,竟然,再不见它的踪影。
我们心照不宣地等在荆棘前,直到约摸过了一柱香的功夫,再不见那只兔子出来,心底,陡然涌起的,是惊喜!
果然,那堵岩石的后面,应该是另有乾坤。
这个惊喜,让景王不自禁地牵住我的手,他的语调里有着一丝的欣喜,但还夹杂着一种说不清的情愫:
“可以出去。”
“嗯。”我轻轻应了一声。
他牵着我的手,突然一个打横把我抱起。
“王爷!”
“本王穿着靴,你脚下不过是布履。”
是,兔子可以从荆棘下避开它横生的刺跳过,但人呢?却必须踩在荆棘上而过,甫踩下,腩,底和脚踩处,必然会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