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身便已能说明很多事情。
“今日公子对我有大恩,若非公子,我不用多久,恐怕便要沉入地狱,不知我如何才能报答公子?”
沈甄道。
“你要报答我,便帮我多留意一下白鹿宗的消息。”
凌云道。
沈甄神色一正:“若有白鹿宗的消息,我必会第一时间告诉公子。”
说完,她忽然又大胆道:“公子,手感如何?”
凌云微愣,接着就反应过来她说的什么。
他脸上不动声色,口中则道:“滑腻如玉。”沈甄本来是故意打趣凌云,只当凌云听完后会害羞,哪想到凌云非但不害臊,还真的回答了。
霎时沈甄俏脸就腾的红如晚霞,羞怒道:“公子,我原以为你是风光霁月之人,不料也是个道貌岸然的假正经。”
“天下乌鸦一般黑。”
凌云一本正经道。
沈甄脸更红。
她已明白,凌云这话的暗含之意,是“世间男子皆好色”。
但她没有被羞跑,反而道:“公子,如今你我,也算是有了‘肌肤之亲’,那你是不是应该再帮我一个忙?”
说这句话时,她还故意在“肌肤之亲”四个字上加重了语调。
“什么忙?”
凌云道。
“今天晚上,我要参加一个酒会。”
沈甄道:“此前我没多想,但有了血丝蛊之事,我觉得很需要公子在身边陪着。”
凌云目露思索之色。
他已明白沈甄的意思。
血丝蛊要起作用,还需要另外一物呼应。
这另外一物,为“兰舌草”,最适合混在酒水中。
“好。”
凌云当即点头。
沈甄脸上笑意更浓:“小女子还不知公子尊姓大名呢。”
“凌云。”
“原来是凌公子。”
接下来,两人又交谈了一刻多钟。
凌云在庄园里休憩,沈甄则去处理一些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