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胃小,吃一半留一半,剩下一半拎在手里,等饿了再吃。
林思甚至想,可不可以用半只小兔子当诱饵,捉头大野猪什么的。
那样一来,自己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用饿肚子了。
可林思小姑娘转念一想,野猪的战斗力不容小觑,如果跟它单打独斗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
她也不会布置什么陷阱,想挖洞也没工具。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真的捉住大野猪,也没工具处理啊。
野猪皮厚肉多,重达数百斤,她又要忙着赶路,总不能扛着一头猪赶路吧?
左思右想,林思小姑娘放弃了以小博大的想法。
走了半日,小溪已至尽头。
林思的肚子叫个不停,她在路边找了块小石头坐下,揭开包的严严实实的芭蕉叶,瞧着肉香四溢的兔肉,刚要一口咬下去。
正在这时,山道两边的土坡上,忽然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
十余个留着大络腮胡子的恶盗从林中奔出,跳下土坡,将拿着兔肉不知所措的林思团团包围。
为首的是一个右眼带着眼罩的独眼龙,他见林思吓成这副模样,得意地哈哈大笑。
“丫头,老子是剪径的山大王,只求财,不害人性命。”
“识相的就乖乖......”
话说到一半,连他自己都说不下去了。
眼前这个手里拿着兔肉,吓得瑟瑟发抖的小姑娘怎么看也不像是有钱人啊,相反还可怜兮兮的。
瞧她身上穿的衣服,到处都是补丁,选料也十分粗糙,还没自己的值钱呢。
独眼龙老大啐了一口,暗道倒霉,挥手道:“兄弟们,回去守着,等别人吧。”
一个瘦小的小喽喽却道:“大哥大哥,不忙走,你瞧那小姑娘,标致的很啊。”
独眼龙老大一巴掌盖在他脑袋上:“你瞎啦,那副丑样子,也叫标志?我看你小子是想女人想疯了。”
小喽喽揉着脑袋道:“老大,是真的,你仔细瞧瞧,你瞧,这身段儿,还有那张脸蛋儿,怎么看怎么标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