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月亮酒吧里人都跑干净了。
活人见不着一个,唯剩下一地尸首。
门口尸积如山,无一例外全被睚呲掏空了内脏。
血顺着台阶流进下水沟,犹如小溪潺潺。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风呜呜作响。
一眼望去此地阴森恐怖犹如鬼蜮。
按理说应该没人敢来这种鬼地方,偏偏那个侏儒就敢。他大口呼吸着这儿的空气,整个人快乐无边。他便是鬣狗,一头见了人血就兴奋的忘乎所以的鬣狗。老史密斯请动他并没有花费太多代价,他这个人平生最大的爱好便是杀人放火,如果杀人放火还能有钱赚那就更好了。
所以鬣狗来了。
他站在舞池中央,深吸一口气。
空气中残留的气味顿时勾勒出一个又一个淡淡的人影。
寻味识踪。
作为一头鬣狗,鼻子不灵怎么能行?
这只是他身上诸多能力的一种。
他很享受猎杀的过程,猎物越强悍他就越亢奋。
这次的猎物比他猎杀过的猎物都要强悍,所以当他看到成堆的尸体时非但不害怕反而两眼发光。
找到他,找到他!
鬣狗拿着陈海的照片漫步在人群中东瞅瞅西瞧瞧,最终在损坏的吧台前停下脚步。
他歪歪头,神经质似的笑了起来。
找到他了!
鬣狗深吸一口气,将空气中陈海身上残余的气味全部吸进肺子里。
强烈的快感使得他双眼逐渐迷离。
他忍不住发出一声长长的呻吟。
接着,他脸上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他一边咆哮一边冲出酒吧,神经质似的吮吸着街道上杂乱的气味。突然,他冷静下来,灼灼的盯着陈海他们离去的方向。
找到你了。
鬣狗四肢着地,撒欢儿似的在公路上狂奔。
……
“就这儿吧。”
还是乐天商城。
大家都在搞零元购,一群蒙着面的黑人推着购物车在陈海面前进进出出。
好多人都是开皮卡车来的,哪怕车斗里堆得满满当当,他们还乐此不疲的往车上搬东西。
“奇景啊,米国人都这么文明吗?抢东西还枪出过年的味儿来了。”睚呲调侃道。
陈海没好气的瞥了他一眼,大步往里走。
睚呲恢复成人形,光着身子跟在陈海屁股后面。
当街裸奔。
他比这里任何人都要文明。
“你能不能把衣服穿上?”
“穿,这就穿。”
睚呲顺手抓住一个人,一拳将他撂倒,甭管合身不合身,他扒下衣服就往身上套。
皮夹克、牛仔裤、雪地靴,配上睚呲放荡不羁的气质,别说,他还颇有几分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