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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贯清雅的宽大东厢房中格外热闹,被各种小东西给塞得满满当当,窗边立着两个皮影戏小人,檐下挂起了一串玻璃风铃,甚至还垂着一个鹦鹉站架!

屋内更是什么蹴鞠球啊,风筝啊,小面人儿啊……这些活泼可爱的小物件和宁将军雅致的书画放在一起,还真是特别的……反差萌呢。

“这是……”沈槐之摸了摸已经有些年头了的小面人儿, “我以前在沈宅的东西?”

“嗯,”宁风眠点点头, “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沈槐之,但是你还是有他的些许记忆,我怕你在这里太过孤单了,都说人喜欢住在有自己过往经历的地方才能安宁,我希望你能对这里,对我,有更多的家的安宁。”

虽然这些东西确实都不是自己的,但属于原身的身体却本能地对这些物件有所反应,事实上原身的回忆早就和自己融为一体,自己便是沈槐之,沈槐之便是自己,他一样一样地抚摸过去,那种让人心安的奇妙熟悉感充斥全身,沈槐之鼻头一酸,百感交集到差点儿哭出来。

“你先在屋中休息会儿,我稍后就来。”宁风眠用手贴了贴沈槐之有些泛红的眼角。

“嗯。”

万万没想到,和宁风眠稍后一起到的,居然是一桌漂亮的菜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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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松鼠鳜鱼

桌上最中间放着的居然是一道!围绕着是的糖醋小排和炸虾,当然,还有宁家饭桌上永远都不可能少的青菜。

沈槐之睁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这盘,鱼肉被切得均匀利落,裹上淀粉油炸以后甚至还保持着完美无缺的腾跃跳起的造型,鱼身淋满香甜的酱汁,在烛光下金灿灿的一片十分诱人,无论是香气还是卖相都非常符合沈老板的审美。

而旁边虽然被夺去了注意力但是依然在卖力表现自己的糖醋小排也不遑多让,小肋排都是精心挑选过的,每一块都是大小一致没有油脂,挂满红通通的糖醋汁的小排骨上还撒上用于装饰用的白芝麻也是令人垂涎。

旁边的两盘青菜,可以看出,宁将军为了能让沈槐之多吃进去几口青菜也是煞费苦心,青菜是用油渣炒的,油香扑鼻,又因为是大火爆炒,出盘的青菜居然还青翠欲滴,不像很多烹饪过度的青菜那样变得又黄又软让人一看就倒胃口。

“这……这些都是哪来的?”沈槐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做的。”大将军尽力不要让自己显得过于骄傲。

“你做的???”沈槐之现在不敢相信是自己的的耳朵。

“嗯,向金兰姑娘请教的,你爱吃鱼又爱吃甜食,行江城靠水,大多数会做饭的妇人都会烹鱼,我就向金兰姑娘请教是否有甜味的鱼类菜肴,她推荐了这道。”宁风眠老实交代道,末了还感慨一句, “烹饪可真难!”

啊,原来如此!沈槐之恍然大悟,原来那么多次他看到宁风眠和金姑娘同进同出有说有笑,原来芝麻汤圆没事揪准机会就抱着宁风眠的手舔,都是因为宁风眠想学着亲自给自己做出来这一道。

一位名震历史战无不胜的悍将给自己洗手作羹汤,沈槐之甚至分不清是这种反差更戳自己还是来自将军的喜爱更戳自己。

一时之间,百感交集,沈槐之第一反应居然是抓起将军的手,凑到灯下仔细检查,果然,将军的手上又平添许多细密的伤痕。

“很疼吧!”沈槐之心疼得要命。

“不疼,”宁风眠抽回来手躲开沈槐之研究的目光,四平八稳道, “但是是真的很费鱼。”

“噗嗤!”沈槐之终于笑了,宁风眠不愧是冷面笑匠,不过话说回来,宁风眠这样的人是从不屑于去讨谁欢心的,沈槐之是唯一一个宁风眠每天都费心去讨好的人,希望他的小狐狸永远健康,平安,快乐。

“好了,快吃吧,尝尝你夫君的手艺。”宁风眠不由分说地就把沈槐之按进椅子里坐下, “菜都快凉了。”

沈槐之拿起筷子左看看右瞧瞧,都不知道该从哪里下筷子才能既能尝到味道还不会破坏摆盘,然后开始郁闷。

这要是放在现代,大将军给自己做菜,那不得连发十次九宫格的朋友圈啊!

不过,很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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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矫情这种东西不可能在大将军身上存在,沈槐之还在左思右想琢磨从哪里下筷比较好,将军直接一筷子就把鱼肚子那块的鱼肉给掰下来,然后就在沈槐之的大呼小叫中不由分说地放进沈槐之的碗里: “菜不是用来看的,是用来吃的。”

沈槐之看着肚子破了一个大洞的松鼠鱼,只得含泪尝菜,哎?一口下去,沈槐之的脑门亮满了感叹号,外壳香甜酥脆内里的鱼肉鲜嫩,不输现代大厨!

“好好吃!”沈槐之捧着碗一脸幸福地嚷道。

宁风眠悬了半天的心这才结实地落了下来,不枉自己这段时间练习了那么久。

这道在他还是何四箫的时候就听沈槐之说喜欢吃,但是宣城在北方又不靠水,鱼类的吃法确实乏善可陈,宁风眠变着法子打听这道菜也没有人知道到底是个什么菜。

倒是到了行江城,偶然问起到金姑娘,才知道居然真的有这道菜,只是做工繁琐鳜鱼昂贵,也只有大户人家能吃得上这菜,多亏金兰曾经在行江城的高门中帮厨才有幸学会。

一切因缘际会都缘于善念,这也都是小狐狸自己的福报。

小狐狸十分给面子,狼吞虎咽地把一桌菜吃得干干净净——包括青菜,这让宁风眠夫心甚慰。

直到舔完最后一滴糖醋汁,沈槐之一脸满足地摸着肚子瘫在椅子里,发出极度幸福的喟叹: “以后的晚餐就按这个规格来!”

宁风眠给沈槐之端来一杯解腻的柠檬茶,想都没想就笑着应下: “好。”

大将军一言九鼎,这么轻易地应下倒是把沈槐之吓得连连摆手: “开玩笑的开玩笑的!”

“怎么了?”宁风眠舀了一勺蜂蜜到柠檬茶里给搅化, “想每日给我夫君做饭都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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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抱歉,今天确实短了点儿,明天争取长长长回来了!各位小天使见谅啊见谅!

第86章 来信

饭后消食,沈槐之又把宁风眠拉到那片玫瑰园中,夜色浓重之后,玫瑰花香变得格外馥郁,风中尽是甜蜜的味道。

沈槐之今晚十分开心,这是他在祝朝过的第一个生日,他还想继续和他的将军一起过之后的第二个第三个第N个生日,直到他和宁风眠都白发苍苍都被湮灭于历史的尘埃之中为止。

事实上,沈槐之已经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不可能不出手而历史也已经开始随之发生改变。

从他嫁给宁风眠那天开始,点点滴滴,都有历史修改的痕迹。比如阻止将士们跟随宁风眠一起休养,宁风眠未来的罄竹难书的罪状书上就会少一笔罪状,而祝文帝对宁风眠的疑心不敢说有所减少但至少是推后了些许。

又比如,自己和宁风眠大闹无忧会,导致崔绍一直以来的动作也随之改变,原本的存喜楼老板张春生被杀,这使得崔绍不得不让或许是在他手上隐藏最深的路明出马,而路明他本身在历史中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则不得而知,或许是个影卫,又或许是一把最锋利的刀。

还有就是开阳,沈槐之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当初的一个无心之举,居然救下了携带着如此重要秘密的孩子,而举家迁到行江城则恰巧让开阳心中埋藏的秘密得以重见天日,从而将历史上两季稻这一重大农业改革足足提前了好几百年,这不仅对祝朝影响深远,甚至可能改变整个历史的进程!

念及此些种种,甚至是怀有反正改都改的一不做二不休的念头,沈槐之暗自下定决定,一定要保下他的将军,不仅仅是要让他活下去,更是一定要在历史上为他正名!

他的将军,战功赫赫,威武忠诚,战无不胜!

突然,随着晚风微微轻晃的玫瑰花海中发出一阵骚乱,中间的一处玫瑰花疯狂摇晃,花瓣瞬间四处散落。

“怎么了?”沈槐之一下子抱紧了宁风眠的胳膊,紧紧盯着那处异动。

“喵!”一道白影闪电似的从二人面前划过,然后消失不见,紧接着就看见芝麻汤圆一脸郁卒慢吞吞地从花海中走出来。

“哈哈哈,”沈槐之蹲下来,朝芝麻汤圆伸出手, “把妹功夫不到家啊!啧啧,还得是爸爸教你追姑娘。”

“哪个爸爸?”宁风眠也紧跟着蹲下来, “你会追姑娘么?”

沈槐之: “……”

“你追过么?”宁风眠也不知道突然哪里来的恶趣味,突然就对自家夫人的恋爱史产生浓厚的研究兴趣, “你有和姑娘亲近过么?”

“没有没有没有!”沈槐之十分郁闷,曾经的自己也算条件不错的了,但就是没有对谁动过心,或许冥冥之中他就是在等宁风眠的,那次穿越也绝对不是巧合,且都是命中注定。

宁风眠望着沈槐之和芝麻汤圆如出一辙的郁卒的脸,不禁笑了起来,也朝芝麻汤圆伸出手,本来对沈槐之一脸嫌弃的芝麻汤圆看到宁风眠的手,立刻凑了过去,喵喵叫地把整只猫都窝在宁风眠手中打滚撒娇。

“嘿!这小兔崽子!”沈槐之吃醋了。

“在给你学松鼠鳜鱼的这段时间,吃得最好的就是芝麻汤圆了。”宁风眠宠溺地撸了撸芝麻汤圆的脑袋, “还是宁爸爸教你怎么追姑娘吧。”

“呵,你又追过了?”沈槐之嗤之以鼻。

“那现在在我身边是的谁?”宁风眠轻轻挠着芝麻汤圆的下巴,任由芝麻汤圆一扫被妹子拒绝的郁闷抱着宁风眠的手指舔个不停。

沈槐之:……

谁让自己那么不争气,将军一说情话自己就犯晕,甚至连自己抱回来的小猫现在都完全向着将军。

真是……没处说理了!

“今天那个灰衣人,他说张春生以前在北疆闯荡过。”沈槐之干脆席地而坐,看着宁风眠和芝麻汤圆玩。

“嗯,张春生只是一个商人,商人逐利,之前我一直很疑惑崔绍为什么会用一个商人,”宁风眠一把把芝麻汤圆抱入怀中, “除非是自己扶植的商人,否则用一个自由商人是很危险的,唯一的理由就是不得不使用他。”

“今天那个人说张春生以前在北疆做些营生,那么这件事情就很好理解了,”沈槐之也凑了过去,坐在宁风眠身边,把头靠在将军的肩膀上, “张春生恐怕是知道如何制造巴雅水。”

“对,他应该是在北疆学会了制造巴雅水,这是崔绍极其需要又不会的东西,但成也巴雅水败也巴雅水,崔绍很明显一直在培植自己的巴雅水工匠,并且一直在改造巴雅水,我今天闻了闻那人带来的水,无论是质地还有味道都和我在北疆时候缴获的不一样。”

“所以啊,那个张春生,死只是早晚的问题而已。”沈槐之非要把芝麻汤圆抱过来,结果黑猫将军抵死不从,一边扒拉着沈槐之的手还一边使劲往宁风眠怀里扎。

“嘿!这个吃里扒外的小家伙!”沈槐之不敢真的伤着芝麻汤圆,只得放手。

倒是宁风眠,看到沈槐之两手空空,就立刻腾出一只手,一把把沈槐之也揽进怀中,一下子老婆和毛孩子都抱了个满怀。

“现在的巴雅水,或者说是忘忧水,恐怕是更让人上瘾效果也更好,所以路明不需要再扩大会员的人数了,只需要吸现在的这些瘾君子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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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足够了的,更何况还有那么多家存喜楼的生意。”

沈槐之不清楚古代酒楼收入,但就凭自己这个小酒铺这段时间创造出来的收入就已然十分惊人,更何况让人欲罢不能的存喜楼和忘忧水!

崔绍真是敛得一手好财!

而在沈槐之和宁风眠抱着芝麻汤圆在满是花瓣的花园草地里滚成一团的时候,存喜楼的老板路明就显得不是那么开心了。

路明独自坐在一间没有窗户的房间中,这个房间没有任何装饰显得颇为单调,暗灰的墙上只挂着一副稍显突兀的字画,如果有人去仔细看看的话,就会发现这副可以算作是房间里的唯一鲜活的物件的字画就是那副路老板花五千两在浮白楼重金买下的崔绍的字。

路明手中正在烧着一副密信,信中字句语焉不详甚至根本就是胡言乱语令人费解,而那字迹却和墙上的字画如出一辙。

不住跳动的火苗已经舔到了手,路明这才依依不舍地松开手,一整封信自此变成一小碟黑灰。

丞相并未说太多事情,只是让他确认沈槐之身边的陆川到底是不是宁风眠,如果是的话,就把他们两个的人头提回来。

路明撑着脑袋望着那一碟纸灰发呆,还要怎么证明呢?就算宁风眠瘫痪是骗人的,脸是易容的,但瞳孔的颜色难道还能改变?

路明也曾易容去过数次卧听风,那个叫陆川的家仆沉默老实,甚至和沈槐之都没有太多的交流。之前都说他是沈槐之买来的男宠,现在看来,他更像是沈槐之脱身宣城用的借口,实际上恐怕也只是保镖吧。

但试还是要试的,崔绍的命令他从不违逆,也一定会完成好。

想到这里,路明拿过一张信笺提笔开始写信。

——

腰酸背痛的沈老爷还没从昨晚的劲儿中缓过来,落栗就送进来一封信。

“老爷老爷,存喜楼的老板送来了一封信!”落栗大呼小叫地冲进来,就见到自家少爷,划掉,老爷以极其诡异的姿势靠在床边,正在哼哼唧唧地吃着宁将军喂到嘴里的粥。

落栗:……

啊啊啊!辣眼睛!!!

凭实力虐狗的沈槐之倒是十分泰然自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接过那封信笺,烫了火漆的信封上的字迹劲瘦有力,似乎有些许模仿崔相的痕迹。

“这个路明……”沈槐之把信封在宁风眠面前晃了晃,笑着摇摇头。

还真是痴情。

信中没有什么要紧事,大意就是十分钦佩沈老板的生意之道,也十分好奇鸡尾酒的做法,希望可以邀请沈槐之和他的酿酒师来存喜楼一叙,共谋未来发展之道云云。

“呵,路老板要请我们去吃饭呢。”沈槐之哼笑一声。

“啊?”落栗虽然不了解情况,但从沈槐之和宁风眠的只言片语中也了解到这路明不是个好人,需要对其多加提防, “难道他是想请我们去存喜楼,然后来一个瓮中捉鳖?!”

“落栗,”沈槐之突然抬起头,一脸严肃地说道, “我不允许你这样说你自己,以及我们。”

落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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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键盘都快被打得冒火星了!总算赶上了!

第87章 试探

令人意外的是,路老板的宴席并没有设在存喜楼。

“存喜楼的饭菜闻名遐迩,没想到路老板的私宴竟然不在酒楼里。”沈槐之带着宁风眠赴宴,落座后故作惊讶道。

“见笑,存喜楼人多喧闹,实在不是宴请贵客的上好之选。”路明抱拳道。

“路老板真是太客气了!”

“哪里,”路明和沈槐之寒暄完,转头便看向宁风眠道, “这位想必就是迷倒众多姑娘的卧听风的调……酒师?”

沈槐之找不到在古文中和调酒师相对应的称谓,便索性告诉大家调酒师是他专门给宁风眠想出来的新职称,这一名字在祝国人耳里十分新奇,一时半会儿很多人都还念不惯。

“对!”沈槐之使劲点点头, “陆川,我们卧听风的金牌调酒师,路老板可不要打他的主意哦,出多少钱我都不可能放他走的!”

“陆川,”路明仔细看着宁风眠,然后笑着拱手行礼道, “幸会。”

“幸会。”宁风眠迎着路明深藏不露的眼神回礼道,各自均颇有隐藏的二人在此打了个平手。

酒过三巡宾主尽欢,路老板居然不胜酒力,摇摇晃晃走过来就要拉着沈槐之干杯,一个不慎,左脚绊到右脚就朝沈槐之身上摔去,陆川见状,救主心切却无奈反应不及,堪堪只拽住了沈槐之的胳膊,徒劳地将其往旁边推了推,最终让路老板擦着沈槐之的身子朝陆川的身上撞去。

陆川一个家仆,不能对宴客的主人家动手,只得充当一下了人肉垫,任由醉得一塌糊涂的路明撞到自己身上。

这一撞自带力道,路明觉得眼前这位家仆虽然身形稳健,但底气虚浮,给人感觉他只是一个空有着一身蛮力却没有武功在身的普通男人。路明自认为这天下之间已经鲜有人可以在自己的中瞒天过海,除非那个人是宁风眠。

可如若真的是宁风眠,自己也并无一定能得出来的把握,只能用最笨的办法了。

那就是盯梢,崔绍在信中同样如是说道,盯紧陆川,一旦他没有出现在沈槐之身边就要立即飞鸽传书告知他。

今天宴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认和熟悉陆川这个人的身形特征,之类倒是顺手为之。

“你觉得怎么样?”

从路府出来上了两人的马车后,沈槐之问道。

“路明很谨慎,并且也证实他对崔绍的感情不一般。”宁风眠拿着一方干净的棉帕不停地擦拭着沈槐之的袖子。

宁风眠似乎非常在意沈槐之身上被沾上别人的东西,路明的那个趔趄,虽然没有真的摔到沈槐之身上,酒却撒了些许到沈槐之的衣袖上,酒不错,沈槐之毫不在意,但是宁风眠却分外介怀。

“哦?怎么不一般?展开说说?”八卦沈立刻凑了过来。

“你感觉路府如何?”

“嗯……”沈槐之歪着脑袋想了想, “空荡荡,毫无生气。”

“嗯,宅院空荡的风格和崔绍的丞相府如出一辙,而且从之前他送来的信笺也可以看出,他的字迹也在有意无意地模仿崔绍。”

“啊!”丞相和影卫!刺激!沈槐之苍蝇搓手手。

“我想崔绍应该也知道他的心思,所以才把存喜楼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他处理。”宁风眠总算扔开了帕子,捞起沈槐之的衣袖闻了闻,然后皱起了眉。

“那今天这一出又是什么情况,”沈槐之有些不明白, “我本来还以为他至少要一下你的武功什么的。”

“我没有意义,我如果只是一介平民,他这样的高手光凭眼睛看就能看得出来,如果我真的是宁风眠,他知道他根本承受不起出我的代价,因为他也会随之暴露。”

“那……?”

沈槐之:???喵喵喵,不要玩弄我这个不懂办公室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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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好吗?Please?

“他只是想确认我罢了,刚才他醉酒的那么一扑,虽然醉酒是假,但跌落却是实实在在的,如果我没有接住他,他就会真的让自己摔在地上,我也是实实在在地用身体接住他,没有用到任何技巧。”

“所以意义何在?”

“意义在于他触碰到了我,记住了我的身体样貌和特点,这样一来他就可以盯梢我了。”宁风眠平静道。

“啊?”沈槐之不懂这些体育特优生之间的博弈,但又瞬间放下心来, “没事啊,反正你也不会离开卧听风,就让他去盯好了,最好办个金字号的会员给我增加点儿收入。”

“嗯。”宁风眠揉了揉沈槐之的脑袋,开始给小狐狸揉太阳穴,昨晚本来就没休息好刚才还喝了酒,想必小狐狸现在已经是又困又乏了。

但是宁风眠自己却无法自控地思索起来。

今天路明的动作明显就是要盯着自己的,那么如果崔绍那条野狼不放心,铁了心要确认自己到底是不是宁风眠,就一定会制造一个让宁风眠不得不暴露的机会。

也就是当一个人出现在宁风眠必须出现的地方,而陆川又不在卧听风,自己是宁风眠这件事情就十分明了了。

会是什么呢?崔绍会利用雨渐吗?晚意在行江城自己眼皮底下无疑是很安全的,而孤身在宣城的雨渐……宁风眠的心沉了沉,自己的这个书呆子弟弟古板又倔强,现在父兄都不在身边了,倘若崔绍真的对他发难,身为大哥的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无法作壁上观的。

崔绍知道自己的软肋,他想拿捏自己确实容易。

想到雨渐最后又气又心痛的样子,宁风眠无比愧疚,是自己没能照顾好弟弟还给弟弟蒙羞,有自己这样一个声名狼藉的哥哥,雨渐在朝堂内想必也是举步维艰不知要遭受多少白眼,自己对雨渐的亏欠恐怕这辈子都无法弥补过来了。

宁风眠撩起车窗的遮阳帘,外面已经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已经进入初夏的行江城已经是一片暖融融,随之而来的则是五月的南方特有的潮湿。

暖热而无休无止的牛毛细雨悄无声息地把行江城的一切都浸了个酥透,整个城市都仿佛被霏霏细雨抽走了骨头,变得软绵绵的。南方人沈槐之对回南天适应良好,而这湿哒哒的连衣服都拧不干的天气对从来都生活在北方的宁风眠而言就没有那么友好了。

沈槐之觉得宁风眠调酒的动作不知何时起变得有些勉强,有时候搬东西什么的会有些迟疑,身上也多了些自己没有闻过和以往完全不同的草药味儿。

直到某天夜里惊醒,沈槐之发现自己身边没人,吓得立刻下床去寻,最终在书房找到披着宽袍坐在书案前闭眼浅眠的宁风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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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伤病

昏暗的灯光下,宁风眠单手支颐,眉头紧锁,似乎在强自忍耐着什么。沈槐之突然想起自己的这位枕边人,身上满是深深浅浅伤痕的将军,虽然在嫁给他以后,将军就没有再上过战场,但是行军打仗这么多年,想必这一身铁骨也跟着这位不老实的将军吃尽了苦头。如今在南方靡靡细雨的浸淫下,就连普通人都会被泡得骨头缝都透着酸意,伤痕累累的将军恐怕更是疼痛难忍了。

宁风眠难受得动了一下,披在肩上的宽袍滑落到地上,沈槐之看到将军单薄的里衣里透着浅浅的水痕,应该是他实在是难以忍受给自己涂了些草药水。

沈槐之轻手轻脚地走进去,捡起地上的宽袍想重新给宁风眠披上。

没想到将军反应极快,沈槐之的手刚刚碰到将军的肩膀,就被将军紧紧钳住,还没等沈槐之反应过来喊出声就被宁风眠死死绞在身前。

“是……是我……”沈槐之被勒得快要断气了。

听到沈槐之的声音,宁风眠倏然睁眼,然后吓得立刻松了手,连忙把脱力滑到地上的沈槐之抱起来仔细查看。

“咳咳咳!咳咳——”沈槐之大口喘气, “将军,您手劲儿可真大!”

“对不起!”沈槐之的两个手腕肉眼可见地浮现出两道红手印,可见宁风眠刚才是下了重手的, “是我的反应太大了。”

宁风眠这几天身上的每一根骨头都在疼,今晚更是因为这无休无止的雨疼得连躺着都是一种酷刑,在书房里坐着养神时,梦里都是曾经战火连天的战场,敌军将领刚一近身,沈槐之的手恰好碰到了自己的肩膀,梦境现实,宁将军直接就下了杀手。

“没事!”沈槐之捋下衣袖不让宁风眠再看手腕上的红痕, “是不是身上疼?”

宁风眠没吭声。

“说真话。”沈家主板起了脸,表情十分严肃。

“嗯。”宁风眠飞快地瞟了一眼凶神恶煞的家主,勉强承认道,只不过声如蚊蚋。

“以后有什么事情不要瞒着我,”沈槐之挽起袖子,脱下宁风眠的外袍, “你是人又不是机器,人哪有不生病的。”

“生病了就要说,要让我知道,我是你夫君,自然最心疼你的身体。”说着,沈槐之又解开宁风眠里衣的系带拉开领口,将军的胸口在微弱的烛光中显露出来。

“好,夫君。”宁风眠仰头温柔地望着沈槐之,居然十分顺从。

宁风眠身上的伤痕简直触目惊心,沈槐之夜盲症犯得最厉害也是手指触觉最灵敏的时候,那会儿他就把将军身上的沟沟壑壑摸了个一清二楚,每划过一条心脏就要抽痛一下。

即便到了现在,即便已经对这具身体上的每一处伤痕都十分熟悉,沈槐之仍止不住会心疼。

沈槐之的指尖只是稍稍触碰到宁风眠胸口横亘锁骨上的一道伤,宁风眠就忍不住轻轻颤了一下。

指尖倏然收回,将军他很疼。

曾经常常混迹于福利院当义工的沈槐之知道,很多老人家在阴雨天就会伤口或者骨头疼,主要原因就是骨头曾经受过伤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护理,伤口愈合情况不良会让伤口在天气变化的时候疼痛不已。

祝朝的医疗水平可想而知了,而军营又是个粗糙至极的地方,将军受了伤,只要不是不能动弹的那种,估计都是草草包扎一下就又继续上战场。

久而久之,将军的身体状况可想而知了。

沈槐之小心翼翼地给宁风眠重新穿好衣服,把他牵起来带回到他俩的房中,把将军安置在一处没有靠背的软塌上,然后蹲在将军面前,仰头望着他说道: “等我一下下,很快就回来!”

宁风眠不知道沈槐之想做什么,全身的骨头都疼到麻痹,仿佛有千万只蚂蚁在噬咬着自己,却仍难得地听话点头说好。

沈槐之很快就回来了,手里小心翼翼端着一盆滚热的水肩上搭着一块干净的棉帕,他把水放在软塌旁边的木几上,然后又去把门窗都关了个严实。

“身体有陈年旧伤的人最害怕的就是阴雨天。”沈槐之边说着边又把将军的衣服扒了下来,然后撸起袖子把绵软的细棉布放进烫水盆中浸湿。

水很烫,沈槐之的手很快就被烫得通红,手腕上刚刚被将军捏伤的地方显得更红了。

“不用,太烫了!”宁将军看到手被烫得通红的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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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之,伸手想制止。

“别动!”沈槐之凶巴巴地吼道, “坐好!”

宁风眠愣了,人生头一次有人敢朝自己发号施令。

然后,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将军就在自家四体不勤连把剑都握不好的夫人面前,端端正正地坐好了……

——十足幼儿园等着老师发苹果的小朋友。

热烫的大棉帕被拧干敷在整个肩背上,温暖又舒适得仿若身处云端,蚀骨的痛楚也随之减轻了好几分。

将军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叹。

沈槐之速度很快,棉帕的温度稍稍散了一些,他便立刻又重新浸了新的棉帕给他敷上,几次下来,沈槐之的手通红一片,连将军的鼻尖也热出了汗。

“今天太晚了没法烧热池子,明天就要把池子烧得热热的给你泡热水澡,”沈槐之重新帮将军把衣服穿好, “坐在这里不要动!”

宁风眠:?还要做什么?

沈槐之用一个木桶重新装了一桶热水回来,然后蹲下来打算给宁风眠脱便鞋。

“做什么?”宁风眠见沈槐之的手朝自己的脚伸去,顿时紧张万分,双脚拼命往后躲生怕被沈槐之碰到。

“哎?”沈槐之和宁风眠玩了半天捉迷藏,终于生气了,叉着腰就开始吼, “你躲什么啊?!一身的伤还不好好将养,你得泡脚驱驱身体里的湿寒才行!”

“那我自己来!”宁风眠有些艰难地弯腰道。

“你自己来什么来?!”沈槐之一把捉住那双四处躲藏的脚,利落地脱掉鞋子,然后不容分说地就给他按进热水桶里, “你现在全身骨头都跟锈似的,打得过我么你!”

“打不过打不过,宁某甘拜下风!”宁风眠笑道,虽然被尾巴翘上天的小狐狸鄙视,可感觉却是出乎意料地好,将军是大祝国的将军,是北疆的将军,是不可亲近的将军,众人爱他,敬他,畏他,恨他,可谁又能在他缠身孤苦无依的时候,给他递一块热帕送一桶热水呢?

“我在水里放了些鲜姜片,可能一会儿你会觉得有些火辣辣的,但是暂时我也只想到这么些办法了。”沈槐之绕到宁风眠身后站好,轻轻给宁风眠捏肩, “明天不要去卧听风了,在家好好休息一下。”

“不可,你忘了路明了?”宁风眠安慰似的轻轻拍了拍肩上沈槐之的手。

“哦对,”沈槐之一拍肩膀, “忘了那个难缠的家伙了!”

“嘶——”

“啊对不起对不起!”

今夜的将军,终于迎来了这段时间里第一次好眠。

第89章 围猎

北疆依然寒冷。

北方去年遭了酷寒,伤到了土地的根基,冻土难化导致今年入春后的牧草始终没有按时长起来,从来都是逐水草而居的羯人,如今的粮草储备已经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

“世子,我们的粮食不多了,靠南的祝人城寨已经开始春耕,我们的牧草却还没有长起来,要不我们……”

羯人虽然多,但因为北疆资源匮乏,大家经常因为争抢好的牧场而大打出手,所以凝聚力并不强,各个部落之间的争斗也很厉害。近些年来,因为崔绍的暗中扶持,赫连氏一跃成为羯人大大小小众多部落中实力最强的部落,而赫连部落中的世子赫连琦真更是有吞并其他部落一统羯人建立王朝的野心。

如今连赫连部落的日子都不好过了,其他的小部落就更不用说。

“先等等,不要急,”赫连琦真收起手中的书本, “出去看看马儿。”

进来汇报粮食告急是的赫连琦真眼下最为器重的主将赫连翔,去年秋天那场爆炸本来是一场以牺牲赫连氏猛将为代价的宁风眠的阴谋,不过赫连琦真也恰好利用那场爆炸解决掉了与自己有异心的将士,然后用障眼法把赫连翔等一众悍将保下来。

他崔绍想用惊雷响玩一石二鸟同时灭掉赫连氏和宁风眠,做梦!

赫连翔看着世子赫连琦真放下手中的书,神情充满担忧,世子读的又是祝国的书,这位年轻激进的世子深受祝国文化影响,就连看书都更偏爱看祝国文字,不知道日后如果世子终成大业,他亲近祝国的习惯对咱们羯人而言到底是福是祸。

由于牧草长势不佳,部落最赖以生存的马儿们也都还在吃越冬存下来的冬草,干粮毕竟不比新鲜牧草,一个冬天加早春过去,马儿们的神情都有些恹恹。

“世子,战马如今都不太瘦了,再这样下去的话,哪天他们祝国军队打过来可就麻烦大了啊!”赫连翔摸着手边瘦骨嶙峋的战马忧心忡忡道。

“不必担心,”赫连琦真拍了拍战马瘦尖的屁股, “过几日就是春祭了。”

“好!”听到这句话,赫连翔终于放下心来,春祭是北疆众城最为看重的一个节日,主要活动就是供出祭品迎接春神来临,好祈求今年一年都风调雨顺,牛羊成群,谷米满仓。

不抢春祭是羯人和祝国共同达成的默契,羯人也希望北疆众城收成好,这样他们秋天劫掠的收获也会更大。

不过,今日不同往昔,今年的北疆实在是太难熬了,再不抢春祭,恐怕部落都熬不过这个春夏,那还谈什么秋收。

宣城。

今年北方的春天始终不甚明朗,风沙极大,每天都黄沙漫天。

崔绍用丝帕擦干净手上因为烧字条而沾染上的黑灰,转身问站在书案前的年轻人: “你大哥还是没有消息?”

“没有。”宁雨渐摇了摇头,离父亲宁浸月的葬礼过去已有四月之余,宁雨渐肉眼可见的消瘦了许多,神情也越发阴郁。

失去安西侯府和宁将军的声名后,这位年轻的宫中编修如今在同侪的冷嘲热讽中活得格外艰难。宁雨渐将自己目前所面临的全部困境全都算在了长兄宁风眠的头上,以前是因为宁风眠过于耀眼的光芒导致自己无论在哪都是个透明人,在哪都只是“宁将军的弟弟”,现在是因为宁风眠贪污军饷连累自己差点儿被革掉官职。

宁风眠!

宁雨渐袖中的拳头握得咯吱作响。

原本吏部是要弃掉宁雨渐的,好在崔绍把他保下来,说宁雨渐从来都是在宫中行走,也没有与宁风眠有共谋的证据,因为长兄贪污军饷而让无辜的弟弟受牵连,未免显得圣上过于苛刻。

“你兄长行动不便,靠轮椅行走的样子如此招人瞩目却至今在整个祝国境内都没有听说他的行踪,他是真的瘫痪了?还是真的归隐了?”崔绍坐回到书案之后,坐姿放松地看着宁雨渐。

“我……确实不知……”宁雨渐在崔绍鹰隼一般的目光注视下,很快就败下阵来,原本阴郁的脸上因为没能给出有效信息而染上一层愧色。

崔绍面无表情地看了宁雨渐许久,突然笑了起来道: “你和宁风眠倒是没有半分相似之处。”

宁雨渐很难判断这句话到底是在夸自己还是在贬自己,只得低头继续沉默。

“行,宁风眠这个人……”崔绍望着书案上放着的那盏明灯,久久不语。

灯火明亮,因为室内无风而燃烧得稳定炽烈,没有丝毫摇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