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禄城外北疆军主将营中,秦松抱着手臂有些狼狈地靠在椅子里,军医已经来过了,手臂上的箭伤虽然深,但万幸没有伤到骨头,虽然疼但也还是可以上战场的。
上战场,秦松苦笑一下,恐怕北疆军营中的各位弟兄此刻都在默默祈祷自己不要去战场上帮倒忙吧!他想起来自己上午不慎被流矢射中,副将不得不舍弃进攻将自己护送回主将营时的那个表情,分明是在嫌弃自己这个拖油瓶。
秦松也不想这样的,只是去年一整个冬天,在崔绍的刻意庇佑下,秦松甚至都没有机会熟悉羯人各个部落的兵力和北疆的作战特点——虽然自己已经向几位常驻北疆的同僚仔细学习过了以往战役和羯人各个部落的特征,但毕竟纸上得来终觉浅,况且也没有任何一个副将敢教主将作战。他秦松只是一个傀儡罢了。
于是今年春,羯人的突然发难才让秦松招架起来如此困难。
北疆的地貌主要是戈壁和沙漠,因此北疆作战和南疆的密林作战在战术上简直南辕北辙,秦松的全部军旅战争经验在此根本就是一钱不值毫无用处。
南疆多树林和山峦,秦松习惯的是借助山形地势掩护自己,然后发起游击战术。而戈壁沙漠则地势平坦毫无遮挡,这种正面交锋硬碰硬的作战方式是秦松极为陌生的,甚至连将士习惯做出的扇形队形或单路纵队的行进方式都显得极为生疏。
秦松努力让自己站起来,尽量显得自己不那么像一个废物,安静的主将营中还能听到远处厮杀的声音和双方不同喻意的号角声——是的,甚至没有人有时间给他解释一下这些不同节奏的号角声的意思是什么。
相比之下,主将营中的安静简直可怕,仿佛是一个被全世界遗忘的黑洞。
突然,一阵疾奔的脚步声打破了这诡异的安静。
“秦将军!”一名将士快步冲进主将营中,立刻在单膝跪在秦松面前禀报道, “羯人军队全部撤离了!”
“为何?”秦松连忙放下抱着伤臂的手问道。
“不知,只听见四下响起好几阵号角声,然后羯人部队就立刻撤了个干净,毫不恋战!”
“奇怪。”秦松心中有了一种不太好的预想,生活在北方苦寒之地的羯人,最大的性格特点就是“要痛快”,打仗要痛快地打,输赢不论,喝酒吃肉也要痛快地吃喝,不管明日是否还能有的吃。如今羯人明明在战场上占了上风,有什么事情会让他们放弃乘胜追击而选择撤退呢?
只能是后院起了火。
秦松没有下过让麾下将士偷袭羯人部落的军令,在自己还没有深入了解羯人兵力的情况他不敢拿自己的士兵的性命去冒险。
所以是谁可以如此轻松地端了羯人的部落老巢?秦松脑海中跳出来一个十奇但又唯一的答案。
宁风眠。
只能是他,可怎么可能是他?他不是瘫痪了吗?!
秦松走出营帐,步兵们正在清理战场,看那一片混乱的样子,羯人的骑兵部队应该走得异常匆忙。
秦松费力地弯腰,捡起一把羯人扔在地上因为慌乱而没来得及带走的狼牙棒,羯人重
90-100(第6/17页)
视自己的武器,就像祝人重视自己的佩剑一样,所以羯人的大后方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呢?
宁风眠面巾上的血干了一层又一层,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就连裸露在外的皮肤也因为沾了太多的血污而一塌糊涂,突击队的其他队员虽然心中觉得他是宁将军,却因为身形和声音的完全不同又觉得不可能是那位万众敬仰的战神,只是心惊肉跳地看着他利落地干掉一个又一个的羯人悍将,那种如杀神降世的冷酷让整个突击队都自动地去跟随。
这是强者自带的威压气场,让人下意识地就会去臣服。
“呵,你们祝人以为杀了我们这些你们口中的北蛮就可以一了百了吗?”剑下一个濒死的部落首领,嘴角满溢着血沫却笑得一脸阴毒, “真可怜,咳咳咳……你,咳咳,以为你们祝国就真的想杀光我们吗?哈哈哈哈咳咳,你们只是一把刀而已,命比草还……”
“噗呲——”没等那羯人汉子说完,宁风眠手中的剑就稳且准地刺穿了他的心脏。
但是那句话却深深印在宁风眠的脑海里, “你以为你们祝国就真的想杀光我们吗?”
这个部落也和崔绍有勾结?宁风眠一把扯开死人首领华丽的羊皮大袍开始翻找起来。
“二……狗。”覃烽同样听到了那句话,十分不安地看着宁风眠。
“搜这个营帐,一粒土都不能放过。”宁风眠没有在首领身上发现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他站起来,看着地上渐渐变冷的尸体沉思。
这里是索妥氏的地盘,索妥氏是羯人之中最为好斗的氏族,哪怕是索妥氏内部,男人们也都流行一言不合就以决斗来解决争端的,然后输家只能任人宰割,所以重要的东西他们都不会选择放在身上。
和吴樵一样,覃烽跟在宁风眠身边这么多年,已经和自己的将军配合得十分默契,宁风眠吩咐下的任何事情,覃烽都会不打一丝折扣的坚决执行,立即开始在帐中仔细翻找起来,连一条毡毯缝都不放过。
宁风眠冷静下来,一边细细地摸着帐中每一个桌角边缘一边思考,索妥氏和崔绍勾结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索妥人好斗冲动且头脑简单,并不符合崔绍挑选合作对象的标准。
所以他这句话的意思到底是什么?
考虑到索妥人喜欢劫掠的习惯,或许是打劫别人的时候恰巧被他劫到什么重要物件了,而这个物件恰巧又可以证明羯人和崔绍有关系,或者直接说,证明赫连琦真和崔绍有关系。
“覃将军,重点翻翻不是他们索妥人的物件,从明显是打劫来的东西里找。”
“是。”
“能不能不要总是领命的语气啊。”宁风眠对这位手下对自己的服从性也是十分无语了。
“我有什么办法,”覃烽嘟嘟囔囔, “你看现在队里谁不怕你,杀气盖都盖不住。”
“二……狗!”覃烽突然喊道。
“啧,你叫我名字能不能流利点?”宁风眠一边吐槽一边走过去,然后就看到覃烽一脸兴奋地指着一堆杂物。
一堆什么都有的杂物,胡乱缠在一起的皮袍和各种绿松石饰品,不仅有女人的头花和耳坠也有男人的戒指和佩剑,看用来绑在腰间的绿松石配饰上雕的图腾,这是赫连人的东西。
果然打劫了赫连的人。索妥打劫的赫连,然后恰巧这个赫连人身上有这么一个可以证明赫连和崔绍有联系的东西被翻出来了。
果然,在索妥首领用来垫背的熊皮中,有一处十分不起眼的被缝起来的小缝。
“刀。”宁风眠细细摸着那条细缝,朝覃烽伸出手。
覃烽二话不说就抽出自己靴中藏着的贴身匕首递了过去,二人谁也没有注意到已经有好几个赶来的突击队队员看到了这一幕。
—— “覃将军好听那个二狗的指挥啊!”
—— “我也觉得,那个二狗该不会真的是宁将军吧?”
—— “不可能不可能,我见过宁将军,宁将军高大神武,气质非凡,这个二狗子除了杀人和将军一样利落以外,其他和将军简直是云泥之别啊!”
—— “我也觉得,再说了我们宁将军再怎么样也不会让人叫他二狗吧!”
说到二狗这个名字,大家都沉默了下来,觉得用其他理由来试图证明眼前这蒙面冷血杀手不是宁风眠都没有“二狗”这个名字来的有说服力。
宁风眠是二狗?不可能不可能!天王老子是真的,二狗是宁将军都绝对不可能是真的!
就根本不搭好么!
宁风眠小心地割开熊皮,从里面掏出来一张叠得十分整齐仔细的纸,再小心地展开这张纸,只见纸上写着几个极其丑陋幼稚的字: “春祭整月可猎”。
这六个字歪斜丑陋,甚至比小狐狸的字还难看,很明显是写字之人为了掩饰自己的笔迹而特意为之。
没头没尾没署名,即便大家对这六个字的寓意心知肚明,也无法用它去指控任何人。想必当初这个索妥首领看到这信能够想到其中的一些奥秘,主要也只是因为在赫连羯人身上搜出了一封用祝人文字写的信很奇怪而已。
宁风眠将这封信重新叠好然后贴身放好,回头对覃烽说道: “走吧,索妥差不多了。”
七月份的北疆才刚刚入春,寒冷的春风吹在脸上丝毫没有春风拂面的感觉,反而像一条条看不见的带着倒刺的鞭子抽在脸上,丝丝缕缕地生疼。就连戈壁的月亮都比江南的月亮显得更加粗粝一点,北疆的夜晚没有云和江南特有的如轻幔一般的雾气,月亮就是这样明亮得简单粗暴,就连月亮上的桂宫都看得一清二楚。
突击队已经在外游荡半个月有余,将士们都很疲惫,除开远在隘口之后的赫连氏以外,只剩最后两个部落了。
马上就可以回家了!宁风眠嚼着北疆戈壁里的草,躺在搭出来的简易铺盖上,望着月亮想起了远着千里之外的小狐狸。
——也不知道小狐狸还在不在生气,还在不在骂自己狗,也不知道家里情况怎么样了,南方此时应该已经热起来了,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挑选薄衫穿,槐之还是太瘦,确实需要再吃胖一点,到时候要带些北疆的牛肉回去给他。
人声鼎沸的卧听风中,沈槐之正兴致勃勃地看着表演。今日月圆,他特地重金请来行江城内最有名的女子乐坊清音馆的姑娘们给大家来一个小型live场。
——今晚的卧听风配合着姑娘们的丝竹弦乐live场,别出心裁地做成自助餐形式,大家只需交了入场的银两,便可以吃喝自取,这对祝朝人而言自然是万分新奇。
姑娘们也不负众望,在卧听风那被围起来的精致中庭里,伴着蔷薇花香和柔美的月光,用高超的演奏技巧在卧听风中掀起一阵又一阵的狂风巨浪。
“好!”
“太好听了!”
“姑娘们的音乐和卧听风的美酒真是绝配啊!”
客人们拿着杯盏,一边品酒一边听着美妙的音乐谈笑风生,自是风雅的不得了。
与此同时,记账的玉衡和调酒的天璇天玑也跟着乐开了花,今晚的销售额估计都可以创纪录了!
“沈老板好创意,今
90-100(第7/17页)
夜明月仙乐妙人美酒,真是美不胜收啊!”一位客人拿着酒杯朝沈槐之敬道。
“哪里哪里!”沈怀之回敬道,心里却默默地吐槽,居然把美酒放在最后一位,有没有品位啊!不过看在这位冤大头今天在本店消费了二十多两银子的面子上,就不骂你了。
是啊,今天月圆。沈槐之拿着杯酒倚着落地门边看着天上的明月,又看了看正凑在假陆川面前说话的路明,不由得想到了宁风眠。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不知道今夜的北疆,月亮是不是也是这么的圆这么的亮。不知道他在北疆过得怎么样,拔了羯人多少营寨又手刃了多少北蛮?
他有没有受伤?北疆现在还那么寒冷,他的旧伤有没有复发?他会不会感冒?
这个狗男人,这么多天过去了,他甚至连只言片语都没有捎回来过!
回来给我跪着榴莲皮抄家规去吧!
此刻,在明月夜中同样睡不着的还有秦松,秦将军。
“报将军,根据骑兵小队巡视回报,国境附近的所有羯人部落,除了远在隘口之外的赫连氏以外,几乎全部都被一支神秘的队伍给杀得片甲不留!”
“到底是什么队伍?难道一点信息都查不出来吗?”秦松将军震惊道,手臂上的伤开始隐隐作痛。
“这支队伍纪律严明,作风严谨,摧毁了羯人部落后整个战场也打扫得干干净净,没有留下一丝痕迹,确实没有查出来,不过……”
“不过什么?”
“或许是没来得及,我们附近还有两个羯人部落没有被他们清除,一个是图都一个是哈赤。”
“图都和哈赤,”秦松紧紧锁着眉头,开始低头沉思起来,根据他之前学到的有关羯人部落的知识,哈赤和赫连是死对头,既然连他都知道,那么这个仿佛飓风一般摧枯拉朽不停拔除羯人各部落城寨的神秘人自然也一定知道,所以他一定会留下哈赤来对付赫连,让哈赤和赫连抗衡。
“他们接下来会去图都,我们现在就去那里等他们。”
“是!”
图都的地盘上难得地有一处树林,这让秦松感到万分亲切,在树林中做埋伏是他的强项,在他的指挥下,秦松带领的小分队很快就埋伏好了自己。
不远处的图都部落很安静,领地外围的围墙上装满利刺,大门紧闭落下重锁,整个部落戒备森严,看来是听闻了其他部落的惨状,现在正加紧防范。
秦松埋伏在树林中,他想知道这支神秘的队伍到底是不是宁风眠,而身为一个傀儡将军,他更想亲眼看看那支神秘的队伍会如何攻打这出除了这处小树林就没有任何遮蔽且全副武装的戈壁部落。
当那支神秘的小突击队迫近的时候,秦松甚至都没有意识到!他们那么地安静,训练有素到仿佛根本没有组织,衣服伪装得让人难以察觉,他们仿佛戈壁上一群目标明确的蜥蜴,沉默地,冷血地,快速地朝目标前进。
——直到他们也潜入到了同一片密林里。
“站住。”秦松冷声道,与此同时,将军的刀已经抵住走在最前面的人的腰间。
那位蒙着脸的士兵应声止步,沉默地站着。确实是一名训练有素的祝国军人,秦松收回刀,这位显然是队伍头领的士兵身形十分地眼熟。
秦松伸出手想要摘下那士兵脸上的面巾,却被那士兵用刀柄挡住: “秦将军,我在助你杀敌,若看了我的脸,恐怕之后会让你为难。”
“你是谁?”
“我只是一个小兵罢了,让我打完这一仗,打完我就走。”
“如果我偏不呢?”秦松的手又朝那士兵的面巾伸去。
“那就得罪了!”士兵拔刀便朝秦松身前划去。
秦松看得出来那士兵并不想伤他,只是想逼退他而已,只不过在这密林中,秦松才是王者,几个回合下来,不擅长密林作战的蒙脸士兵就被逼得节节后退,再退就要到密林边缘了,一旦跌出这林子便定是会被时刻警戒的图都人看到!
果然,那蒙脸士兵一个不小心,脚下被地上的藤蔓绊到,整个人直接朝后跌了出去,将将跌出密林的边缘……
“小心。”秦松倾身一把抓住那蒙面士兵的手,果不其然,几支冷箭立刻“咻”地贴着那蒙面士兵的脸飞了过去。
而秦松则趁其无法反抗,一把挑开了他脸上的面巾。
“是你?”秦松一脸的难以置信。
站在自己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宁风眠曾经的副将覃烽。
“是我,”覃烽索性把面巾完全扒拉下来, “既然被将军看到了脸,接下来是不是得军法处置了。”
“不,不用……”秦松狐疑地看着身后一直和自己带来的人紧张对峙的其他蒙面将士们, “所以他们……”
“他们都是长阳军的人,”覃烽突然单膝跪地抱拳恳求道, “恳请将军看在兄弟们杀敌有功的份上,不要为难这些跟随我脱离队伍去杀羯人的弟兄们,是我蛊惑他们离营的,要用军法就只罚我!”
“你们……”秦松摆摆手, “我可以不追究,但我需要知道你们都有谁。”
待大家一一摘下面巾给秦将军汇报了自己的编号后,秦松发现这支队伍居然找不出任何疑点,确实全都是长阳军的人。
而早在覃烽他们率领突击队故意闯进密林撞到秦松面前的时候,宁风眠已经独自一人潜入了图都的军营。
一切都在宁将军的意料之中。
覃烽想到宁风眠昨夜的吩咐: “只剩两个部落了,哈赤我们不能动,这个礼物必须留给赫连琦真,去图都的路上应该会遇到秦松,秦将军不擅长戈壁行军,应该会躲在那丛密林里,没关系,你就直接闯进去,让秦将军看到你们。”
“那你呢?”覃烽有些紧张,宁将军总是这样,把什么事情都考虑周全把所有人都安排妥当,却总是独独不考虑自己,仿佛自己是最不重要的那个人,又好像自己非常重要,重要到根本轮不到他人来操心。
“我先去图都,这个部落没有什么十分难打的武将,放心好了。”宁风眠笑着拍了拍覃烽的肩膀。
而眼前的覃烽,显然根本没有放心,宁将军一个人在图都的城寨里!再怎么战神那也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而已,他一双手怎么可能敌得过一整个城寨的图都人呢!
如今城寨如此安静,将军在里面到底怎么样了!
“我和你们一起攻城吧。”秦将军的态度甚至有些不由自主的卑微。
“好。”覃烽想都没想就点头答应下来,现在当务之急是一定要找到宁将军!
图都城寨被破覃烽找到宁将军的时候,将军正在问一个十一二岁祝人孩子话,那孩子含糊不清地说自己是前段时间被拐到这寨子里来的。
“我送这孩子回去,”宁风眠一把搂过那祝人孩子, “你们正好和秦将军一起回戍军驻地,我在之前集合据点那里留了马和干粮,送完孩子就要回行江了。”
“将……二狗!”覃烽抓住宁风眠的胳膊,很是不舍和将军分开。
“大男人不
90-100(第8/17页)
要磨磨唧唧,这次回去以后秦将军肯定要拉着你问这段时间的战事,你溜不出来的。”
“那……”覃烽已经开始忧郁了, “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啊!”
“不会太久的,下次来家里记得带点儿土特产知道吗?空手来嫂子就不欢迎你了!”
覃烽:……沈槐之你有毒!
“去吧!”
待秦松,覃烽一行队伍走远了以后,宁风眠把那孩子抱上马再利落地翻身上马把孩子护在胸前道: “你家住哪?哥哥送你回家。”
“住呼延城!”那孩子或许是因为可以回家见到自己的亲人了,声音中都透着一股子兴奋劲儿。
一匹棕马载着两个人朝着和秦松等人完全相反的方向疾驰而去。
宁风眠心情十分好,北方塞外春天的天空透明澄净,没有宣城春天遮天蔽日的柳絮也没有行江城无穷无尽的细雨,是十分纯粹的蓝色,宁风眠很像也带沈槐之来看看塞北的天空,呼吸一下北疆满含着青草香的清冽空气。
孩子家住在呼延城,呼延他熟悉,那里有上好的牛羊肉干,等送了孩子就可以直接在城中买些回去养小狐狸。
正想着,突然腹部传来一阵剧痛,宁风眠难以置信地低头看着深深没入自己腹腔的匕首和那孩子邪气的笑容。
宁风眠天旋地转地跌下了马。
————————
今天入v,也不知道有没有小可爱会订阅,还是有些忐忑不安的哈!
感谢一路陪伴着我走过来的所有人,让我码字不至于那么孤单。
也谢谢每一位愿意评论的小天使,我不介意被人指出问题的哈,每一个问题都是在帮助我进步,谢谢大家!撒花,鞠躬,飞吻!
第95章 背刺
七月流火,第一季水稻成熟了。
沈槐之和开阳一起去村里指导农户收割已经成熟的水稻,然后按照开阳的法子来插种第二季稻子。
沈怀之自己也人生中第一次拿起镰刀亲自收割了一把稻穗,反正这片水稻田的水稻都已经被自己买下来了,割一把留作纪念也不算浪费。
中午的日头很毒,夏风拂来,沈槐之在一阵高过一阵的稻穗浪潮中望向远方,今年的天气不错,稻谷的收成很好,所有的稻穗都沉甸甸地低着头,如果开阳的方法真的有效的话,今年将会有难以想象的收成,成熟的技术一旦推广开来,这一大发明无疑会让整个行江城的百姓,乃至整个祝国的百姓都过上好日子!
粮仓丰盈,国泰民安,不就是宁将军最大的心愿吗?有朝一日,等这个愿望真的实现,自己就再也不用担心宁风眠随时离开自己,也再也不用对身处远方战场的将军担惊受怕。
沈槐之看着农田中正在抓紧时间收割稻谷的农户们,被收割劳作惊扰的小虫子们四处蹦哒飞起,远处天边的云彩正在缓缓流动,让沈槐之不由得想起梵高的名画《丰收》,有一种让人觉得十分安心的美!
如果宁风眠也在就好了!沈槐之捏着手中那一束沉甸甸的稻穗想着。
突然,心中一阵悸痛,整个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捏住,简直要爆炸了!
好痛啊,沈槐之捂着心口,痛得一下子单膝跪在了地上,脑子里瞬间劈过一道闪电,心中涌起一阵不祥的预感,宁风眠出事了?!
“哎?沈老爷?醒醒!”
“沈老爷中暑啦,快拿水来!”
开阳听到动静,立刻放下手中的镰刀和稻穗飞奔过来,一把扶住沈槐之,一手拿过水壶就往沈槐之的口中喂水: “槐之哥哥?槐之哥哥你怎么样?”
“还好,”沈槐之在一片眩晕中睁开眼,额头冷汗密布嘴唇苍白, “大概是中暑了,我休息一下就好,你们赶紧去忙吧,不要管我。”
希望真的只是中暑,希望宁风眠能平平安安地回来。
*
好冷。
宁风眠从昏迷中清醒过来,艰难地将手挪到疼到发麻的肚子上摸了一下,满手都是血,想必一身衣服已经是被血污弄得一团糟吧,宁风眠下意识的摸了摸胸口,发现之前藏在内里的那封信还在,这才松了口气。
真的好冷,宁风眠本能地把自己蜷起来避免失温,回想起自己昏迷前最后的情景,那个孩子在用匕首刺进自己的腹部看着自己坠马后便开始狂笑,然后熟练地勒马下马,用羯语在自己身边又唱又跳,再小心翼翼地收起那把沾满血的匕首,最后试图用绳索把自己拴在马后面拖着回去,发现自己的骑马技术没办法让马儿听话拖重物后就翻身上马跑了。
那孩子生是的祝人的模样,却说得一口流利的羯语还会骑马,恐怕是羯人和祝人生的孩子,自己大概就是这个夹缝中生存的孩子向羯人军投诚的礼物吧。
宁风眠苦笑,沙场纵横这么多年,最后居然栽到一个孩子的手中,也不知道说出去会不会被人笑话。
那孩子估计是去找羯人回来看他的杰作了,必须赶紧离开才行。
宁风眠咬紧牙关,捂着腹部勉强坐了起来,拼尽全力挪到一块大石头旁靠着,还顺手薅了几株蓟草,然后忍着剧痛把已经和伤口粘黏在一起的衣服撕开,弯腰仔细检查伤处。
幸好只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又因为马背颠簸,伤口虽然半深却十分幸运地没有刺中脏器,除了流血以外暂时还没有生命危险。
宁风眠把蓟草叶嚼烂敷在伤口上,再从衣角处使劲扯下一圈长布条一道一道地把伤口缠好,暂时只能做到这一步了,但还是得尽快离开,宁风眠看着自己身下拖出来的那道长长的血痕,然后靠着石头深吸一口气勉强站了起来。
宁风眠是习惯受伤的,他最引人注目的作战风格就是闪电战,没有辅助没有补给,这就意味着受伤了,迷路了或者生病了都要靠自己活回去。这种没有伤到内脏和骨头的伤,哪怕再可怕,只要止住了血后面都好说。
空旷的戈壁响起了马蹄声,宁风眠忍着疼朝与血迹相反的方向爬进一个沙洞中,听到外面断断续续传来羯语对话:
—— “猪呢?”
—— “怎么不见了!我走的时候他已经快死透了,你看这地上这么大一滩血呢!”
—— “没有猪算个屁!”
—— “或许是被其他祝猪背回去了……真可惜!我好不容易才宰的!”
—— “你下次小心点,等猪死透了把尸体藏好了再来找我。”
—— “哎,也太倒霉了,你以为他们祝猪这么傻的能有几个。”
—— “那没办法,我也帮不了你,走吧,回去吧。”
—— “唉……”
宁风眠捂着依然剧痛的伤口,面无表情地听完全部的对话,再听着马蹄声渐渐远去。战争就是如此,明明本该是天真烂漫的孩童也明明本该是正当青春的少年,却身不由己地被困在仇恨之中,而自己对这陌生孩童的关切也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北疆的风从空旷的戈壁呼啸而过,已经是春天了,这是从南方吹来的南风,或许它也曾从小狐狸的耳畔经过然后跋山涉水地抵达自己身边
90-100(第9/17页)
。宁风眠从未像此刻这般思念沈槐之,想念他总是温温软软的笑容,想念他气急败坏的模样,想念他鼻尖上的小痣,想念他身上好闻的香气,想念他的一切。
要回去,现在就要!
*
路明对酒馆里的陆川有一些疑惑,却又无法给自己的疑惑找到答案。
这个陆川前阵子在出门办事的路上从受惊的马上摔了下来,登时就无法起身了,还是由好心人给抬着送回到沈宅去的,听说那沈槐之为此还给那好心人巨额的感谢费。沈家请了全行江城最好的大夫去治,结果就是人摔得不轻,骨头都断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现在陆川只能好生将养不能再调酒,而那位总是有诸多奇思妙想的沈家老爷沈槐之又不知道从哪来的灵感,找了两块木板上下一夹把那陆川的断臂给固定得死死的,然后又找了根绳子给他将断臂挂脖子上,说是这样有利于长好骨头。
骨头长不长得尚无定论,但是影响生活倒是真的。
这陆川本来就是个家仆,如今断了只手臂诸事不便,穿衣梳头都比之前潦草许多,路明每天去卧听风小酌,总觉得那陆川哪里有点儿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想如那次醉酒一样贴近去确认一下却总是找不到机会——那陆川因为调不了酒了,便一直坐在吧台后面指挥沈家的两个小丫头调,倒是教得兴致勃勃。
路明抿了一口酒,望着吧台若有所思,他想起崔相给他的任务,确认陆川是不是宁风眠,如果不是的话就盯紧他,如果有任何异常就立即汇报。
现在陆川跌断手这种算不算异常呢?
“喂,我点是的煊晖,你给我端上来的是什么东西?”一位客人愤怒地喊道, “不要这些小丫头片子们调的酒,叫陆川过来!”
那客人还在嚷嚷,眼瞧着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一直在吧台后面坐着的陆川,轻轻按了按手足无措的天玑的肩膀让她安心,这才起身向客人走去。
还没等陆川说话,沈槐之突然冒了出来: “这位客官不好意思,你看我家金牌调酒师手断了所以调不了酒,您可别小瞧咱家的小丫头们,她们都可厉害了,是我们陆川亲自教出来的学生,都非常优秀的!”
“哼,”那客人十分不讲理, “我不管,我才不要那些丫头的手给我调酒,我就要陆川给我调!”
路明也凑了过来,看清那客人便说道: “李兄,卖我一个面子,就不要为难这位手断了的陆川兄了。”
那人听到声音一愣,转头一看,发现居然是存喜楼的老板路明,便顿时没了气势,只好悻悻地坐下。
“陆兄,没事吧?”路明说着就把手往陆川肩上搭。
还没等路明的手落在陆川的肩膀上,沈槐之突然抓住了陆明的手,一字一句地说道: “路老板,不好意思,丑话说到前头,我这人有个癖好,我的东西不允许别人乱碰。”
“哦?你的东西?”路明有些意外。
“陆川是我的贴身男仆。”沈槐之故意把贴身二字说得格外重。
“哦?我还以为沈老板对宁将军情深似海呢。”路明有些促狭地笑道。
“那姓宁的当初强娶我冲喜让我成了全宣城的笑话,我能对他有什么情深似海。”沈槐之嗤笑道。
“那这卧听风的名字……”
“他也就这点利用价值了,我是沈家独子,商贾出身,逐利罢了。”沈槐之轻笑道。
路明似不知可否地点点头。沈槐之突然想起宁风眠以后和他分析过,这路明对崔绍可是有着非同凡响的感情,沈槐之决定赌一把。
“既然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也挑开天窗说亮话。陆老板成天在我卧听风里喝酒,还总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们陆川看,到底意欲何为呀?”
果然,听到此话的路明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还没等路明回答,沈槐之便乘胜追击道: “路老板若是想学习学习咱们卧听风独家的调酒技术,大可大大方方地上门求教,沈某一定亲自教学,但若是路老板对陆川有什么想法,那传出去可就不大好听了,毕竟谁都知道陆川是我的人。”
“我没有,沈老板慎言。”
“哦?那就是对天璇天机这两个姑娘感兴趣?”沈槐之故作惊讶道, “啧啧啧,没想到路老板有这等嗜好,这俩丫头都还小呢!”
“沈老板!”路明听不下去了,直接打断道, “告辞!”
望着路明急冲冲跑远了的身影,沈槐之总算是松了口气。
可是这个杳无音讯的狗男人怎么还没有回来!
————————
小宁马上就要回来了,先是打晕老婆不辞而别,然后还带了一身伤,你们觉得小沈要怎么罚他才能让他长长记性!
小沈:啊啊啊啊!在线发疯,这种男人该怎么管才能让他长记性呐!
第96章 回家
宁风眠栽种的玫瑰花期很长,在这座专属于沈槐之的小小玫瑰园中,玫瑰此起彼伏热热闹闹地开了一整个夏季。仿佛是因为将军亲手种植,所以通了灵性,懂得他的主人害怕心爱的小狐狸独自在家寂寞一般,努力地开放,卖力地变香,使出浑身解数让沈槐之开心。
芝麻汤圆和那位白猫姑娘已经你侬我侬了好久,甚至在玫瑰园中安下了家,连自己的专属猫窝都不回了,想必过不了多久家里就会有出许多黑白牛奶小猫咪满院子乱窜了。
沈槐之端着一壶新酿的酒,独自一人晃进玫瑰园里宁风眠搭的小竹亭中,毫不讲究地席地而坐。夜色中的玫瑰园很美,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花随其主,沈槐之甚至觉得这满园子热热闹闹绚烂的花都透着一股独属于宁风眠的冷意。
宁风眠……
想到这个人,沈槐之就着月光一口气喝光了半壶新酒。
“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沈槐之迷蒙着醉眼,透过开满花的小竹亭望着天上如银钩般的下弦月, “还成三人呢,第二个人都不知道在哪里……”
哼,狗男人!等你回来,等你回来……
我一定罚你跪榴莲!
不,罚抄《规训录》!
哎?成年人为何要做选择题?让姓宁的跪在榴莲皮上抄《规训录》岂不美哉?!
沈槐之兴致勃勃地展开想象力。然后再把他扔床上,榨干他,让他腿软到下不了床!看他以后还怎么跑!
不对,还是狭隘了……
既然犯了如此弥天大错,我何不趁机……把将军给办了?反正我也是男的,他有的我都有!
新酒后劲很足,沈槐之心中的梦想越来越狂野,眼中的月亮越来越朦胧,最终一头栽倒在小竹亭里的木茶几上,断片了。
轻柔的夏风含着甜蜜的花香温柔地将沈槐之包裹,月光无声地给一切洒上银霜。渐渐地,连虫儿们都已经熟睡,知了也偃旗息鼓,芝麻汤圆和白猫姑娘也依偎在了一起。
后半夜的雾气起来了。
突然,墙头出现一个黑影,迅速且无声地跳下高墙。那黑影落地的时候明显踉跄了一下,然后扶着墙弯腰捂着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