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2 / 2)

这系统有毒 暴走中学生 2337 字 12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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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真是荣幸啊。”

昨夜刚下过雨,暴雨下完之后,天空放晴,阳光斜斜地站在湿漉漉的地面上,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湿气;忽如其来的风把远方的咸味带来了,那是海的气息——飞鸟盘旋,碎金垂落,人流如织从身前身后流淌,道路上的车辆像是甲壳虫爬行。

这里是琴岛,一个美丽的城市。

每一次旅行,终会变成回忆,只留下潮涨潮落,诉说着发生在这个城市的故事。

(本卷完)

第八卷卷末总结 所谓爱情的色彩

大家好,这里是皇叔。

首先是惯例的剧情总结。

继承本书每到一个新地图都要新增一位“主角”的创作风格,本卷中,我捏出了一个大概是本作中最接地气的角色:刘茫。

不可否认的是,不论我再怎么努力抹去方希性格中“不凡”的一面,我们也很难像代入一个正常主角那样,深层次的,彻底的进入这个角色的思维空间。

他擅长交涉,说话奇骚,他有一个年轻的心,成熟得却像一个披着稚嫩伪装的怪物,他有自己成型的三观,固有的思维方式,以至于旁人很难干涉他的行动……

我给方希加上了一个又一个接地气的词条,譬如吐槽功夫一流,譬如稳中带皮的处事方式,或则别的,其他的东西……可当我回顾他的形象时,却发现了一点:我看着他,有种当年看惊悚乐园中封不觉的感触。

这种感触是这样的:这个人很厉害,也很有自己的独特魅力,他可以被我当成崇拜的对象,但我没法成为他。

——废话,我要有他这桃花运和处理感情的手段,早就抱着老婆们混吃等死了好吗……

不是说这种创作方式不好,“偶像型主角”也是挺常见的情况,毕竟,能吃“主角”这碗饭的,都有亿两个过人之处,就算是那种作品的主角,他也得有个金刚不坏的身体和刀枪不入的肾啊是不是……

所以,我就想:能不能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能让我这种普通人都感觉“我上我也行”的主角呢?

刘茫,便由此而生。

——我不会告诉你我本来准备让他叫建仁的……

这个名字明显带有恶搞性质的角色,是一个除了“运气好”就再没什么值得称道之处的男人,事实上,就连他这一生独一份儿的好运,也是建立在他那善心的基础上的。

在本卷的剧情中,除去方希和许一诺的狗粮篇章,所占篇幅最多的,便是刘茫与方希的对话。

我们可以看到,不论是刚认识,还是到正式分别,刘茫永远都是那副温软的,宅男似的形象,他人畜无害,吐得一口好槽,自我认知清晰得一比,得过且过随遇而安。

可他也并非是一昧懦弱的形象,在赵茜昏迷不醒时,他又独自战胜了恐惧,用自己不够坚硬的肩膀,以一种不太熟稔的姿势,挑起了责任。

他像是一团静静燃烧的火焰,微弱,温暖,却随时能点燃煤炭,灼烧自己,或者灼烧敌人。

这是个我个人认为塑造很成功的形象,也是我所认为的,绝大多数凡人的形象。

在本卷末尾,方希说了一句话:我们可以卑微,但不能无可救药的卑劣。

因为卑微是命运的选择,而卑劣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好了,阅读理解做完,再说说方希和许一诺的感情线。

在我的设想中,许一诺的感情应该是很淡的,她就像是福利院门前那颗银杏树上的花苞,独自绽放,暗自开心。

不论是楚舒窈、萧雨涵还是林馨羽,我都早早的预埋好了她们的剧情线,并让线在该爆发的时候爆发,源弥生的剧情线还没开始写,但也是可以做个小剧透,当我开始写源弥生的剧情线时,便是本书开始正式收官的时候。

唯独许一诺……我是没有给她安排多么激烈的剧情线的,也是过程最真实的。

香蕉曾在《隐杀》中说:“过于平淡的推倒情节,或许跟我的性格有关,因为在我来说,从来就很难相信轰轰烈烈的爱情能够维系多久,火焰从来都是要熄灭的,唯有水流能够年年月月、天长地久。假如不是曾经穷怕了。谁不希望过着天真纯净呢……就跟演地一样……”

我并没那么平淡的性格,我应该是个充满激情的,渴望浪漫的人,在我的童话中,爱情就该是五彩缤纷的,它不该是你听七大姑八大姨说,你该结婚了,然后,就随便找了一个,凑活着过……

它应该是浪漫的,是你想要的——是你可以在参加婚礼时,骄傲牵起她的手,昂首挺胸眼睛发亮的……仿佛赢了似的。

它该是这种东西。

我和我现有的伴侣,并不是这种关系,但……这种关系与人的认知有关,所以我会坚持每个早上说“今天你很漂亮”,会每星期给她写情书让她骄傲地晒给闺蜜,会每天给她一个小时的时间,并表示“你可以在这一小时命令我做任何事”,当然,她也有那么一个小时是属于我的……

浪漫从来都是自己创造的。

——话题有些走远了。

许一诺的感情线,是我在这本童话故事中的一份安然,一份宁静,她没法和萧雨涵那样百次轮回只为一人,她只会是一道影子,需要她时,便来到你面前,不需要时,便常伴你左右,行走也好,杀人也好。

这就是独属于许一诺的,小小的浪漫。

剧情说完,来说一些乱七八糟的闲话吧。

下一卷的剧情,应该是本书埋了很久的线,即“十八岁的念奴娇”,在打了“琴岛”这个简易副本后,方希终究还是得回到那单挑各路神仙的主线上……而这一次,他的对手,基本等同于七成水平的念长歌。

按这个boss难度递增,等再下一段剧情,方希就该单挑美利坚英雄联盟了呢……真是期待呢,嘿嘿嘿……

哦,对了,虽然是结卷,但我明天就不休息了,当然,今天也就这两章了——话说,上一章字数好歹快五千五了呢,拆开来算,距三章也就几百字,居然有人有意见……

最后……当然就是保留节目的小番外了。

其实,我之所以在这里写这种东西,正是出自一种炫耀的心理……这种情绪大概是,老夫好不容易把夫妻关系协调成这么浪漫的形状,要是没人分享,岂不是太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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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嫂:说起来,今天你那一小时还没用呢。

(即“为所欲为的一小时”)

皇叔:好像是这样没错……行,那我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