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死别,以她现在对他的用情,他真的没有把握,是否还能让她活下去。
而,他要的,仅是她好好的活着。
好好地带大宸儿。
现在,他会为了这个目的,替她再去做完一些事。
将帝王运之前朝的策略,用于后宫,他可以比任何善于宫心的嫔妃,做得都好。
这一切,仅是为她这一辈子,第一次爱上却,不得不放手的女子。
张仲进殿时,看到夕颜的样子,明白,是失心所致,药物能做的太少,而,她失去的那心,那人,却是没有办法再予她的。
这世上,有两种毒,他触不得。
情毒和千机。
夕颜纵因着轩辕聿的度血,解了千机,然,情毒呢?
他和她都中了这毒,却,只能彼此尝到噬情之毒,终不得解。
张仲微微叹出一口气,仅开了一副有镇静作用的汤药,以这个女子的坚强,或许,将情毒深埋于心的日子不会等太久。
只可惜了他那徒弟,纵为帝王之尊,却始是为其所累。
陈锦身着皇后品级的服饰,高耸的参云髻旁各插八支金步摇,金步摇真是重啊,压得她的颈部,似乎都快不是她的一样,可即便如此,她仍保持着高昂的脸,以及雍容华贵的步子,走进议政殿。
连夜赶路的颠簸,在这份雍容华贵后,皆化为无形。
她,陈锦,撰国的皇后,今日就要陪同帝君一起主持这洗三的典礼,然后,这皇长子,就会是她的。
纵然,皇长子的生母是夕颜,又如何?
纵然,这皇长子或许会混淆皇室血脉,又如何?
太后昨晚那一道口谕命她前来行宫,她立刻就欢天喜地来了。
外人看来,不过是这个皇后,仍是那么缺心眼。
人前,缺心眼,总比心计深要好吧。
经过陈媛那件事,她想明白了,只要凡事不会影响到她的利益,她愿意继续装成愚笨的样子。
因为,太后已洞悉自己的心思,她若以锐相对,她没有这个自信能硬的过太后去,毕竟,哪怕是亲戚,这皇宫,也没有丝毫情面可留。
陈媛就是个例子,不是吗?
让太后知道她不笨,而这个不笨的又带着点血缘关系的女子识时务地再不忤逆于太后,太后对她的计较,该不会再是问题。
再者,那件事后,皇后显然是不待见她了,那么,这个皇长子,再如何,是她最后的依傍了。
在太后,没有反悔前,这个傍依她一定要牢牢地抓住才是。
洗三典礼,着实是无趣的,但眼见着,皇上似乎很疼这个皇长子,她也仅能一步一步陪着去做。
那皇长子,大概因为早产的缘故,皱巴巴地就象一只小猫一样,偏是诸臣都说象极皇上,她倒没瞧出来,就这么巴掌大的孩子,和俊美无寿的轩辕聿有什么相像的。
看上去这孩子的母亲美艳得很,生出来的孩子,却都捡着缺点生了,若她能生一个孩子,必定是比这优秀千倍才是。
她陪在旁边,不觉意兴阑珊,表面,非得装出欢喜的样子来,笑得久了,连她的嘴都忘记该怎么阖上。
真是虚伪啊。
她拢了下披帛,耸了下肩,却看到轩辕聿抱起孩子,向下面的诸臣宣道:
“这是朕的第一子,也是天命之子轩辕宸!”
这一语落,代表繁复的洗三典礼正式结束,众臣齐跪叩于地,齐呼: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仿佛,那孩子,真的是天命赐给撰朝的一般。
陈锦愈发觉得无趣,那笑,随着轩辕聿的举止,僵在了脸上,她松下披帛,纵然这孩子,以后会由她抚养长大,可心里,终是怎么想怎么别扭,她眼角的余光,瞧到太后的脸上亦带着笑意般般,是啊,太后不也是皇上的养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