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卢卡斯警长说,“那我们先跟塞米聊聊,然后天一亮就出发。”
作者有话要说:
注2:当时很多华人在西部的生意是做佣人和开洗衣作坊。
(下)
戴维简直想死!
他觉得自己如同要被挤干了水分的海绵宝宝,又或是像被汤姆按在脚底的杰瑞,离死亡就差那么0.01毫米。他不是第一次像个货物一样被扔在马背上驮着,但跟血狼对待他的方式比起来,这回的劫匪们简直就像是SM爱好者一样,每一个动作都是为了让他发出凄厉的惨叫。
他大头朝下,肚子被坚硬的马鞍顶来顶去,仿佛是要得胃穿孔了。他的脑袋充血、发昏,眼泪、鼻涕一起流,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滴。唾液和胃液把堵着嘴的东西都浸湿了,牙根和舌头发麻,仿佛连下颌都快不属于自己了。
而且以上这些真的都还不算什么,更为屈辱的是,每当他痛苦得不能忍受而拼命扭动身体的时候,身后的劫匪就用用鞭子狠狠地抽打他的腿和屁股。
天啊,他看《五十度灰》那本书的时候以为被鞭子抽打并没有那么痛苦啊。
戴维不无怀念地想起了被血狼俘虏的那一次,原来当时印第安人真的顾及过他的感受——至少把他扛在马背上的时候,行走的速度还控制在他能接受的范围内的。
他估计自己还能坚持三十分钟——或者最多一个小时——就会死于窒息,或者是因为羞怒交加而引起的脑溢血、心脏骤停什么的。
但实际上他坚持得比他想象得要久,大概也就过了一百万年那么长吧,两个劫匪停了下来,跳下马,同时把他拽下来,扔到地上。
我的手就算没有断肯定也骨裂了!戴维悲愤地想,从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一个劫匪终于拽出了他嘴巴里的破布,戴维立刻呕出一股酸水。
现在天已经蒙蒙亮了,但周围还是很黑。在旷野之中,东方天际的那一线灰白的边儿上,树木和岩石的黑漆漆的影子已经可以看得见了。再过一会儿,天就会大亮,戴维就能够清晰地看清楚这个地方,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反正他也知道自己是个异乡人,对于这片沙漠戈壁陌生得就像袋鼠到了南极。但他意识到,天亮以后他就会完全地看清这两个劫匪,那时候或许他们觉得要么干掉自己,要么挖掉自己的眼睛,都会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
“嘿,乔伊!”一个劫匪对他的同伴说道,“咱们到哪儿了?没跑错方向吧?”
“没有,”那个被叫做乔伊的劫匪回答道,摘下帽子,他光秃秃的头顶上反射着微光,“我的眼睛就算在夜里也像老鹰一样锐利,相信我,维纳先生说的就是这里。’”
“真是奇怪,为什么要在这个地方碰头。”第一个劫匪抱怨道,然后靠在一块石头上坐下来,不一会儿,戴维看见他身前燃起一簇小火苗,接着有个红点儿一明一暗地亮起来。